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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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着一条马路就是泸沽湖,景色不错,卫生间下水口有点堵。晚上有货车经过,感觉整个屋子都在动,可能是房屋构造的原因。 老板服务态度很好,很热情。 就是位置有点远了,如果是坐客运站的车来回泸沽湖,建议还是选择靠近客运站的客栈,不然还要多出路费去客运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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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板人很好,房间景色不错,坐到阳台上泡杯茶可以欣赏一下午的湖景,安静舒适,位置在泸沽湖大咀村,房间卫生设施都简单普通,美中不足房间略显小一点,带娃娃只能在阳台活动活动,不过风景确实不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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硬件设施很一般。但是价格来说很地道了。这个旅游风景区。这个价格是这个样子拉。但是可以看见湖景。很好啦。只是我们来的时候下雨下的天都灰了。小有遗憾